根据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中气会秘发〔2020〕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开展了首批气象教育特色学校评审工作,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经各省(市、区)气象学会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授予以下学校“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称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附属小学
北京十二中附属实验小学
河北省保定市南关小学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五里铺小学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第一中学
上海市浦东模范实验中学
上海市市光学校
江苏省连云港市建宁小学
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中心小学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东校区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实验小学分校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一村小学
江西省南昌市外国语学校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岭学校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梅岭学校
厦门市杏南中学
现对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我们将按照《气象教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鑫;联系电话:010-6840689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邮编100081
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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