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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气候标志”城市诞生
日期:2018-05-15 浏览量:72040

 日前,在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上,浙江省建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通过专家评审,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城市。其中,建德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阿尔山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生态市”。

  国家气候标志,是指由独特的气候条件决定的气候宜居、气候生态、农产品气候品质等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气候品牌的统称,是衡量一地优质气候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是挖掘气候生态潜力和价值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工作,能够引导人们科学认识气候、主动适应气候、合理利用气候、努力保护气候。国家气候标志评定,有助于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挖掘气候价值,保护气候生态环境,创新气候服务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此次评审会由中国气候和气候变化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来自气候、生态、地理、环境等领域的院士和资深学者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严格评审。评审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泽椿表示,打造国家气候标志品牌,体现了创新思想,希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工程院院士丁一汇建议在关注气候禀赋的同时,也要对气候风险提高警觉,体现气候标志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

  目前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分为三大类:气候宜居类、气候生态类、农产品气候品质类。评定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评、评估、评审、授予五个环节。专家通过对气候宜居、气候生态、农产品气候品质三类气候品牌制定的评定指标进行分析研究,逐一评定等级,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专家组评审通过,经国家气候中心最终评定后,将授予“国家气候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2017年12月,中国气象局发布《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塑造国家气候标志系列品牌。国家气候中心选取南方的建德市和北方的阿尔山市为首批试点城市,于2017年11月启动了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工作。(来源:中国气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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