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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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学会关于在第二十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开展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8-13 浏览量:29976

本会理事,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
根据本会第二十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现就第二十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表

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1.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

2.先进气象学会奖。

(二)个人奖:

优秀学会工作者奖。

(三)科普工作奖:

1.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2.校园气象站优秀辅导员;

3.全国优秀气象科普作品。

二、各奖项申报(推荐)范围

1.本会第二十七届理事会所属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可申报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

2.凡在2011-2013年本会组织的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活动中至少获得过一次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申报先进气象学会奖;

3.本会第二十七届理事会所属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推荐优秀学会工作者奖候选人;

4.科普工作奖评奖工作另文通知。

三、评奖条件

1.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评奖条件见附件1;

2.先进气象学会奖评选条件见《中国气象学会“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办法》(附件2);

3.优秀学会工作者奖评奖条件见附件3。

四、申报(推荐)办法

1.申报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需填写《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申报书》(附件4);

2.申报先进气象学会奖,需填写《先进气象学会申报评审表》(附件2),申报评审表中所指各项工作或活动是指2011-2013年间开展的工作或活动。

3. 优秀学会工作者奖,本会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各省级气象学会可推荐2名候选人,计划单列市气象学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由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优秀学会工作者奖推荐表》附件5)。

4.申报书、申报评审表和推荐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6月30日前寄交本会秘书处,同时提交文字部分的电子版文件。

五、其它事项

1.集体奖、个人奖的受理工作由本会秘书处综合协调部负责;科普工作奖的受理工作由本会秘书处科普部负责;

2.本会秘书处综合协调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萍

联系电话:010-68406821

电子信箱:zhp@cms1924.org

Notes信箱:张洪萍/气象学会/CMA。

 

附件:

1.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评奖条件

2.中国气象学会“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办法

3.优秀学会工作者奖评奖条件

4.先进学科(工作)委员会奖申报书

5.优秀学会工作者奖推荐表

 

 

中国气象学会

2014年5月21日

(联系人:张洪萍 联系电话:684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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