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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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学会关于表彰先进气象学会等的决定
日期:2014-11-06 浏览量:29556

本会理事、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

2010年10月以来,在本会各位理事、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各省(区、市)气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区、市)气象学会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配合下,在各有关单位专(兼)职学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气象学会围绕气象事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气象科技创新,组织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进一步增强了气象学会的凝聚力、社会影响力。

为此,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对在推动中国气象学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区、市)气象学会、学科(工作)委员会和专(兼)职学会工作者予以表彰,对在开展气象科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校园气象站优秀辅导员及发挥较大影响的气象科普作品予以表彰。

经组织申报和推荐、专家评审、常务理事会审定,中国气象学会决定授予山西省气象学会等10个省级气象学会“先进气象学会”荣誉称号;授予城市气象学委员会等10个学科委员会“先进学科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王云秀等67名专(兼)职学会工作者中国气象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市气象局等46个单位为“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戚群业等44人为“全国气象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孙冠芳等43人为“校园气象站优秀辅导员”、《小学气象探究课》等46部气象科普作品被评为第九届全国优秀气象科普作品。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大力支持中国气象学会工作,未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区、市)气象局、气象学会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专兼职学会工作者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为开创中国气象学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发挥更大作用,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气象改革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下载:中国气象学会关于表彰先进气象学会等的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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