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学会“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办法》,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的申报评选工作。经评选小组评审,下列省(区、市)气象学会秘书处被评为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现公示如下:
一、 工作奖
福建省气象学会秘书处、江西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江苏省气象学会秘书处、重庆市气象学会秘书处、
黑龙江省气象学会秘书处、湖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秘书处、安徽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四川省气象学会秘书处、青海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广东省气象学会秘书处、贵州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二、 创新奖
浙江省气象学会秘书处、陕西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上海市气象学会秘书处、吉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三、 拓展奖
北京市气象学会秘书处
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5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中国学会秘书处综合协调部反映。
联系人:魏雪松
联系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综合协调部(100081)
联系电话:010-68409394
E-mail信箱:cms@cms1924.org
Notes信箱:魏雪松/气象学会/CMA
2019年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结果公示.doc
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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