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学会关于推荐“第十四届
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本会常务理事、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学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现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我会“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额3名(全国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本会常务理事、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学会可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名。
二、被推荐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工作要求
(1)本会常务理事、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学会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所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本会常务理事推荐的候选人应有常务理事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意见;各理事单位、各学科(工作)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学会推荐、提名的候选人人选名单应加盖公章。
(2)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是中国气象学会会员。
(3)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业务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四、推荐材料
(1)被推荐人需提交《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2份)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被推荐人工作单位需填写工作单位意见。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3)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