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全国气象学会在气象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科技知识传播、继续教育、决策咨询、科技咨询、构建和谐社团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引导气象学会事业健康发展,2011年9月6日,中国气象学会第二十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气象学会“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先进气象学会”和“先进气象学会秘书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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